1 00:00:07,213 --> 00:00:09,972 回溯到至少蘇格拉底的時代, 2 00:00:09,972 --> 00:00:13,263 一些早期的社會決定,某些爭端, 3 00:00:13,263 --> 00:00:16,173 比如,一個人是否有犯下某種罪行, 4 00:00:16,173 --> 00:00:18,832 應該要交由一群公民來聽審。 5 00:00:18,832 --> 00:00:23,053 數個世紀後,英國導入了 陪審團審判的制度, 6 00:00:23,053 --> 00:00:26,842 在英國,這制度成為 司法體制的一個基本特徵, 7 00:00:26,842 --> 00:00:30,634 讓政府及相關的公民 能夠參與決策。 8 00:00:30,954 --> 00:00:34,164 陪審團要判斷被告 是否需為犯罪而受審, 9 00:00:34,164 --> 00:00:37,462 並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10 00:00:37,462 --> 00:00:40,213 還要解決金錢糾紛。 11 00:00:40,453 --> 00:00:44,123 雖然美國殖民地最終 脫離了英國的統治, 12 00:00:44,123 --> 00:00:46,834 其陪審團的司法傳統 仍然保留下來。 13 00:00:46,834 --> 00:00:49,844 依美國憲法的指示,大陪審團 14 00:00:49,844 --> 00:00:52,594 要決定刑事案件是否要起訴, 15 00:00:52,594 --> 00:00:56,134 憲法也要求陪審團來聽審 所有犯罪,只有彈劾除外, 16 00:00:56,134 --> 00:00:59,032 憲法亦有關於民事案件 陪審團的規定。 17 00:00:59,032 --> 00:01:03,004 但,在現今的美國, 大陪審團通常不會被傳喚, 18 00:01:03,004 --> 00:01:06,864 只有不到 4% 的刑事案件 是由陪審團來決定, 19 00:01:06,864 --> 00:01:10,354 法庭有建檔的民事案件更只有 不到 1% 由陪審團決定。 20 00:01:10,354 --> 00:01:14,284 在同時,其他國家的 陪審團制度則在成長。 21 00:01:14,284 --> 00:01:16,675 所以,在美國發生了什麼事? 22 00:01:16,785 --> 00:01:21,675 有部分與最高法庭 如何解釋憲法有關。 23 00:01:21,675 --> 00:01:24,217 問題在於幾乎每一個刑事案件中 24 00:01:24,217 --> 00:01:26,520 都會發生認罪協商的討價還價。 25 00:01:26,520 --> 00:01:29,817 它的運作方式是:公訴人向被告提出 26 00:01:29,817 --> 00:01:32,236 是否要認罪的決定。 27 00:01:32,236 --> 00:01:35,582 如果他們接受認罪, 案件就不會交給陪審團, 28 00:01:35,582 --> 00:01:37,751 但他們會被判較短的監獄刑期, 29 00:01:37,751 --> 00:01:40,731 會比如果陪審團定了罪 所判的刑期來得短。 30 00:01:40,731 --> 00:01:43,671 進入審判有被判更長監獄刑期的風險 31 00:01:43,671 --> 00:01:47,471 甚至使得無辜的被告 被嚇到接受認罪。 32 00:01:47,471 --> 00:01:49,992 在 19 世紀到 21 世紀間, 33 00:01:49,992 --> 00:01:55,522 認罪比例從約 20% 增加到 90%, 34 00:01:55,522 --> 00:01:57,537 這個數字還在不斷成長。 35 00:01:57,537 --> 00:01:59,543 最高法庭也允許使用 36 00:01:59,543 --> 00:02:02,313 另一種會妨礙陪審團的程序, 37 00:02:02,313 --> 00:02:03,984 叫作簡易判決。 38 00:02:03,984 --> 00:02:07,193 如果提告的人沒有足夠的證據, 39 00:02:07,193 --> 00:02:11,962 法官能使用簡易判決, 決定民事審判是否有必要。 40 00:02:11,962 --> 00:02:17,002 這程序的本意是只要用在 理性的陪審團都會同意的案件上。 41 00:02:17,002 --> 00:02:19,102 那是很難判斷的事, 42 00:02:19,102 --> 00:02:21,982 但簡易判決的廣泛使用,已經到了 43 00:02:21,982 --> 00:02:25,012 會讓一些人認為它被濫用的程度。 44 00:02:25,012 --> 00:02:27,723 比如,法官完全或部分同意 45 00:02:27,723 --> 00:02:30,367 超過 70% 僱主所提 46 00:02:30,367 --> 00:02:33,622 要駁回僱用歧視案件的請求。 47 00:02:33,622 --> 00:02:38,114 在其他的情況下,提告者與被告者 48 00:02:38,114 --> 00:02:40,683 則會放棄他們出庭的權利, 49 00:02:40,683 --> 00:02:44,434 改選擇透過專業的仲裁者 來解決他們的糾紛。 50 00:02:44,544 --> 00:02:48,063 仲裁者通常是律師、 教授,或前任法官。 51 00:02:48,173 --> 00:02:51,044 仲裁可以是雙方合意的明智決定, 52 00:02:51,044 --> 00:02:53,804 能避免被要求出庭受審, 53 00:02:53,804 --> 00:02:57,774 當人們簽訂就業申請 和消費者協議等合同時, 54 00:02:57,774 --> 00:03:01,015 通常會不知不覺地同意仲裁。 55 00:03:01,015 --> 00:03:02,575 這會是個問題。 56 00:03:02,575 --> 00:03:05,144 比如,有些仲裁者可能會有偏見, 57 00:03:05,144 --> 00:03:07,555 偏袒給他們案子的公司。 58 00:03:07,555 --> 00:03:10,725 陪審團消失的原因很多, 這些只是其中一些。 59 00:03:10,725 --> 00:03:13,655 但,陪審團的消失 有沒有可能是好事? 60 00:03:13,655 --> 00:03:15,685 嗯,陪審團並不完美。 61 00:03:15,685 --> 00:03:17,735 他們很貴、很耗時間, 62 00:03:17,765 --> 00:03:19,275 且可能犯錯。 63 00:03:19,275 --> 00:03:21,255 而且他們不見得是必要的, 64 00:03:21,255 --> 00:03:24,614 比如,當人們很單純地同意 進行和解時,就不需要。 65 00:03:24,614 --> 00:03:26,765 但陪審團也有他們的好處。 66 00:03:26,765 --> 00:03:28,135 若能選擇妥當, 67 00:03:28,135 --> 00:03:31,516 陪審員會比較能代表一般大眾, 68 00:03:31,516 --> 00:03:34,366 且他們的動機不同於公訴人、 69 00:03:34,366 --> 00:03:36,266 立法者,或法官, 70 00:03:36,266 --> 00:03:38,315 不像他們要尋求連任或升官。 71 00:03:38,315 --> 00:03:40,306 美國的建國者相信 72 00:03:40,306 --> 00:03:42,845 公正的公民群體有智慧 73 00:03:42,845 --> 00:03:45,805 能查驗政府的這三項權力分支。 74 00:03:45,805 --> 00:03:49,246 陪審團審判本身賦予一般公民 75 00:03:49,246 --> 00:03:52,145 一個支撐社會組織的重要角色。 76 00:03:52,145 --> 00:03:56,356 美國的陪審團體制 在未來還能存活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