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宗21年前发生的谋杀案。
1991年1月18日,
在加利福尼亚州
林伍德(Lynwood)的一个
贫困社区内发生的。这个社区位于
洛杉矶东南,相距几英里。
一位父亲从屋子里走出
告诉他的儿子和他儿子的五个朋友,
不要在房前的草坪和走道上
打闹了。
该回家写作业,
准备睡觉了。
当父亲在说着这些的时候,
一辆车缓缓驶过。
当车刚驶过这位父亲和孩子们的时候,
一只手从车前窗伸了出来
然后“砰砰”两声,父亲被杀了,
车扬长而去。
警察属
调查此案的工作人员相当有效率。
他们考虑了所有可能的罪犯,
24小时内,他们确立了可疑对象:
一个17岁的孩子,名叫 Francisco Carrillo.
他住在离枪击案发地
两三个街区的地方。
他们找到他的照片,并准备了一组照片(供目击者识别)。
枪击发生第二天,
警察让一个目击者指认照片,那个孩子说:
"就是他,
他就是那个杀人凶手。"
预审听证法官听到了这样的证词
同意以一级谋杀罪名起诉 Carrillo
并移交正式审判。
在正式审判开始前有个调查,
另外五名目击证人全部进行了指认
使用与上次相同的一组照片。
在以上头像照中,我们认为
左下角的那张图片最有可能是
出现在指认照片中的那张。
由于司法系统证据保存机制存在的问题
使得我们对于这些照片当时的情况
并不是百分百确定。
但这是另外一个 TEDx 演讲的内容了(笑声)
在正式审判中
六个少年都做了证,
并指出他们在照片指认中指认出来的
是同一个人。
他被判罪名成立,终身监禁
被运押至佛森监狱
那么,哪里错了?
情节简单,审判公正,调查完整。
哦对,没有找到枪!
而且也没有找到凶手
当时使用的汽车,
也没有找到当时为凶手
开车的人。
那么 Carrillo 的不在场证词呢?
在座的各位中有谁能够保证
会在子女受到谋杀调查的时候
坚持不撒谎呢?
他被投入监狱,
但他坚持自己是清白的,
21年来,他一直如此表示。
哪里出了问题?
实际上,这类官司中存在的问题
都涉及人类记忆机制,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
研究了很多年。
首先,我们通过“洗冤计划”(Innocence Project)
提供的统计数字可以看到
从中我们知道
有至少280宗案件
被告被误判,从而最终得以无罪释放,
有些被告被判死刑,最终靠DNA比对洗冤,
在这些嫌疑人最终被无罪释放的案件中
有超过3/4的案件是仅仅依靠目击证人证词
将嫌疑人定罪的。
目击证人的证词不是绝对准确的。
这也引出人类记忆中有趣的一面
牵涉到大脑很多不同的功能模块
不过我可以在这里简单的
概括一下:
"大脑痛恨空白", (会自动填充信息)
在最好的观察条件下,
绝对最好的,
我们也只能感知到所处环境中极少的信息
并将其编码,存储在大脑中,
保存在大脑的不同部位。
那么当我们需要回忆起
我们所经历的事情时,
我们大脑中的记忆是不完整的,
大脑会怎么做?
不需要你的意识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
大脑会自动的进行信息填充,
这些信息并不真实,
或并不是"原始储备"
而是通过推断、猜测而得,
填充上任何无意识的信息,
作为事发之后的目击者.
这一切都是悄然进行的,
你觉察不到这一切的发生。
这被称作记忆重构。
大脑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记忆的重构。
众多疑点中有两点——
重构记忆,目击证人证词的不可靠性——
这些疑点鼓舞了
一些上诉律师
在充满个人魅力的律师
Ellen Eggers 的带领下通力合作
向上级法院提交了
要求重审 Francisco Carrillo 案的请愿书。
我也以神经生理学取证专家的身份参与其中。
因为我是目击证人
记忆分析领域的专家。
这在本案中很重要,不是么?
另外我还有人类夜视能力分析的经验
并为法庭提供过专家证词。
这跟本案有什么关系?
当你翻阅了 Carrillo 案件中的
原始笔录,
你会突然发现在调查报告中
调查人员声称枪击案发生时
现场的光线很好。
所有的目击者作证时都说
现场的光线足以看清(嫌犯)。
但是枪击发生的地点在北半球,
时间是1月中旬的晚上7点。
然后,我计算了一下
枪击案发生的地点在当天晚上7点的
太阳和月亮的位置,
然后我注意到,
那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
而月亮那天也没有升起。(朔月)
当时日月能够提供的亮度
跟现在这块屏幕的亮度差不多。
所以当时,人工光源是唯一的
光照来源。
于是接下来我利用光度计
重建了当时的场景,考虑了
不同的光亮程度和不同的颜色成分
并且使用特殊的摄像机
进行了高速摄像,
将这些实验数据和实际场景的效果都记录了下来,
然后我们拍摄了一些照片,
这张就是类似枪击事件发生时候的照片,
从当年少年们所站的位置,
目击汽车驶过,然后嫌疑人开枪行凶。
这张展示的是从他们站的地方
径直看过街道的照片。
注意,调查专员的报告中
提到光线很好。
孩子们说他们看得很清楚。
这张是顺着道路向东看的照片,
罪犯们就是驾车从此逃逸的。
这张照片展示的是父亲和孩子们
所站位置背后的光照强度。
我们可以看到,非常的暗。
没人会把这样的光照说成是光照充足的,
事实上,这些照片很逼真,
我们拍摄这些照片,是为了作为证据呈上法庭,
因为一图胜千言,
尤其是你要解释很多抽象概念
例如勒克斯(lux),国际通用的照明单位
或是石原色觉测试值(Ishihara color perception test values)之类的概念时。
当你跟那些非专业人士(陪审团成员)
讨论这些抽象概念的时候
他们就会开始打瞌睡,走神溜号。
比如讨论视角的切线概念时,
他们的眼皮子便开始打架
一个好的鉴定专家,首选得是一个好老师
善于交流沟通。也是我们拍摄
这些照片的目的。这样我们不仅可以
展示光源的位置,光源的照射角度,
光照的分布,还可以让证据鉴定人(即法官)
让法官直观理解现场的环境。
这些就是我在法庭作证时
用到的部分照片,
但是作为一名科学家,更为重要的是
我能够根据这些数据,光度计的数据,
推断出来在这样的光照环境下,
以人类的视物能力
能够看得多清楚,
再加上我事先测量的同样的时间点
同样的日光和月光照射条件下的
光照数据,综合累加起来,
我能断定
当时的光照不足以分辨不同的颜色(视网膜锥状细胞负责感知颜色)
也就不能准确的辨别人脸,
而当只有暗视觉的时候(视网膜杆状细胞负责感知明暗)
能看到的清晰度就大打折扣
这个时候只能够看清物体的轮廓,
因为在这样的光照条件下,
眼睛会完全失去焦点,无法对焦,
这个时候你能看到的范围
不会超过18英寸。
我在法庭上做了如上表述,
尽管法官已经听得非常仔细,
重审请愿的听证工作
还是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最后
我终于意识到
我们可能需要一些
比数字更直观的东西
来说服法官。
这时我变得有点大胆
我反过来
向这个法官挑战,
我说,“法官大人,我想最好还是
您亲自去现场看看。“
这个时候我的口气更像是命令
而不是请求——(笑声)
尽管如此,这位富有勇气和声望的法官
回答说,“好,我亲自看。”
这在整个美国司法审判过程中都很罕见。
最后,我们在相同的天气条件下
再次构造出整个案发环境,
而法官大人在一大群地方警察的保护下
来到了这个社区。(笑声)
我们让他站在更靠近街道的位置,
距离嫌疑车辆,枪手乘坐的汽车
比那些少年更近一些,
他站在距离街道只有几英尺的地方
朝着街道正中央望去。
我们让一辆车开了过去,
跟少年们描述的一模一样的车,
里面坐了一个司机一个乘客,
当汽车经过法官身旁的时候,
乘客从车里伸出自己的手,
在移动的汽车里将手指向法官,
跟少年们说的一模一样,
当然他手里拿着的不是真的手枪,
而是一个跟目击者描述的手枪相似的
一个黑色的替代物。
他指着法官,这张照片是法官看到的情形
法官距离汽车三十英尺远,
从副驾驶座这边伸出一只手
指着你。
距离30英尺,
几个少年声称枪响的时候他们距离汽车
只有15英尺这么远。
好,这是15英尺。
这时我开始有点担心了。
这个法官是那种完全不苟言笑的人。
他面无表情,连眉毛都没动一下。
我觉得这些没能改变一点点他的看法。
我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
在他看完这些现场模拟之后,
他转向我,问道,
“你还有什么想展示给我看的么?”
我说,“法官大人,” 此时我也不清楚
是我口袋中的科学测量数据
和我掌握的准确知识给了我勇气,
还是我当时昏了头——
辩护律师倒是这么看我的——(笑声)
他们听见我说的是,
“有的,法官大人,我希望你站在原地
我想叫车子开一圈绕回来
我想让车子停在您的正前方
距离你只有三英尺远,
然后让里面的乘客把手伸出来
拿着黑色的“手枪”指着你,
你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这就是他看到的。(笑声)
你可能注意到了,我在报告中也写了,
主要光源都是从北面射过来,
这意味着枪手的脸是看不清的。
枪手的脸是背光的。
另外,汽车的顶棚
在汽车内造成了阴影的效果,
使得车内更加昏暗。
这只有三到四英尺的距离。
我为什么要冒这个险?
因为我知道人的眼睛只能看到18英寸远。
三到四英尺,跟一个足球场的距离
一样远。
这是他能看到的。
他回去后,又经过了几天的听证工作。
听证结束后,
他作出裁决,批准了请愿书的
案件重审要求。
不仅如此,他当庭释放了 Carrillo 先生
让他能够在检方再次对他提出起诉的时候
为自己的辩护工作提供帮助。
检方最终放弃了起诉。
他终于自由了。(掌声)
(掌声)
这是他拥抱他女友外婆时的照片。
他的女友在他入狱时已经怀孕,
她后来产下一个男婴。
他和他的儿子现在都在加州大学
长滩(Long Beach)分校求学。(掌声)
通过这个案例
我们应该牢记住什么?
首先,在美国司法审判的历史中
法律界和科学界长期处于
相互分离的状态。
作为一名尝试将科学引入法庭的
鉴证专家,在多年的工作经历中,
目睹了无数因愚昧导致的可怕故事。
抗诉方始终反对并对抗着这种愚昧。
我的建议是我们所有人
都应该掌握必须的知识,
建立规章制度
让司法审判更加科学化
而我认为要达到这个目标
需要有大的改变才行
在完全尊重法学院需要的基础上,
为每个学法律的学生开设理科科目,例如科学,
技术,工程,数学等课程,
因为他们将成为未来的法官。
回想一下这个国家是如何选拔法官的。
跟别的国家有很大的不同,对么?
我的另一个建议是,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警醒自己,
我也一直警醒着我自己
我们如此的相信自己的记忆,
但是记忆究竟有多准确可靠?
研究结果已经发表几十年了,
还是有无数这样的案例
人们非常
非常相信自己的记忆。
那些少年
从未想过他们指认错了人。
没有一个人想过,其实他们不可能看清凶手的脸
我们每个人就应该万分小心
我们所有的记忆都是大脑重新构造出来的
它是我们当时的经历和自那之后
所有经历的大杂烩产物。
记忆是动态的,
记忆是可变的,是不稳定的,
所以,我们都应该警惕
我们记忆的准确性
跟回忆的是否生动无关
跟你自己是否相信无关
谢谢大家。(掌声)